冯秋飞 | 发表于 2021/5/28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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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安全管理规定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四十一条 开展安全检查,应当落实下列基本要求: (一)周密筹划部署,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纪、重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落实检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第四十二条 安全检查通常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可以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也可以随机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可以结合其他检查联合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综合检查由各级政治部门牵头组织指导。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综合检查。组织综合检查,应当区分不同类型、不同任务单位,深入重点岗位、危险点位、要害部位进行。 第四十四条 专项检查由各级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指导。组织专项检查,应当聚焦形势任务需要,针对安全管理中的倾向性问题或者突出安全隐患,现场督办和专题研究解决。 第四十五条 随机组织安全检查,应当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第四十六条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客: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情况, (二)组织安全教育训练情况; (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四)落实安全法规制度情况; (五)开展安全基础建设情况; (六)应对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七)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情况。 第四十七条 组织安全检查通常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安全检查的工作指导、重点内容、时间安排、牵头部门、人员编成、方法措施; (二)动员培训,明确责任分工,组织人员培训,学习安全法规、技术规范,熟悉开展安全检查的方法要领、基本程序; (三)实地检查,突出安全防范、危险源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应当采取重点抽查、现场办公、蹲点指导、集智攻关等方法开展检查,基层单位应当开展安全隐患系统排查; (四)督促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风险点,应当及时反馈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逐一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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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浪 | 发表于 2021/6/11 9:49:02|只看作者 沙 发 |
安全在心中,时时刻刻不忘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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