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路消防救援站6.25组织学习第三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编制 第七章 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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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秋飞 |
发表于 2021/6/25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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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授课人:冯秋飞
时间:2021年6月25日
内容:第三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编制 第七章 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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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指挥人员按照下列职务等级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正职:总监;
(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森林消防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正职:副总监;
(三)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森林消防队伍领导指挥机构副职:助理总监;
(四)总队级正职:高级指挥长;
(五)总队级副职:一级指挥长;
(六)支队级正职:二级指挥长;
(七)支队级副职:三级指挥长;
(八)大队级正职:一级指挥员;
(九)大队级副职:二级指挥员;
(十)站(中队)级正职:三级指挥员;
(十一)站(中队)级副职:四级指挥员。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下列职务等级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指挥长至三级指挥长;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指挥长至二级指挥员;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指挥长至四级指挥员。
第十二条 消防员按照下列工作年限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工作满二十四年的:一级消防长;
(二)工作满二十年的:二级消防长;
(三)工作满十六年的:三级消防长;
(四)工作满十二年的:一级消防士;
(五)工作满八年的:二级消防士;
(六)工作满五年的:三级消防士;
(七)工作满二年的:四级消防士;
(八)工作二年以下的:预备消防士。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四十一条 开展安全检查,应当落实下列基本要求:
(一)周密筹划部署,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纪、重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落实检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第四十二条 安全检查通常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可以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也可以随机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可以结合其他检查联合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综合检查由各级政治部门牵头组织指导。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综合检查。组织综合检查,应当区分不同类型、不同任务单位,深入重点岗位、危险点位、要害部位进行。
第四十四条 专项检查由各级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指导。组织专项检查,应当聚焦形势任务需要,针对安全管理中的倾向性问题或者突出安全隐患,现场督办和专题研究解决。
第四十五条 随机组织安全检查,应当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第四十六条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客: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情况,
(二)组织安全教育训练情况;
(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四)落实安全法规制度情况;
(五)开展安全基础建设情况;
(六)应对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七)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情况。
第四十七条 组织安全检查通常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安全检查的工作指导、重点内容、时间安排、牵头部门、人员编成、方法措施;
(二)动员培训,明确责任分工,组织人员培训,学习安全法规、技术规范,熟悉开展安全检查的方法要领、基本程序;
(三)实地检查,突出安全防范、危险源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应当采取重点抽查、现场办公、蹲点指导、集智攻关等方法开展检查,基层单位应当开展安全隐患系统排查;
(四)督促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风险点,应当及时反馈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逐一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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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家宾 |
发表于 2021/6/30 18:10:55|只看作者
沙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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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一)周密筹划部署,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纪、重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落实检查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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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雄 |
发表于 2021/6/29 9:13:06|只看作者
沙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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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森林消防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正职:副总监;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队伍领导指挥机构、森林消防队伍领导指挥机构副职:助理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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