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豫苏 | 发表于 2023/1/17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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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手机、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条例条例)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士兵日常携带使用手机按下列权限逐级审批: (一)支队机关(含直属单位)士兵使用手机由管理科签署意见后申报,司令部警务科审核,参谋长审批。 (二)执勤中队士兵使用手机由大队主官签署意见后申报,司令部警务科审核,参谋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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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德磊 | 发表于 2023/3/2 21:33:56|只看作者 23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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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超全 | 发表于 2023/3/2 7:07:46|只看作者 22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了以下人员能使用手机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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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 | 发表于 2023/3/2 6:56:30|只看作者 21 楼 |
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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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 华 | 发表于 2023/3/1 21:51:38|只看作者 20 楼 |
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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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桐 | 发表于 2023/3/1 18:29:59|只看作者 19 楼 |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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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威 | 发表于 2023/3/1 10:54:46|只看作者 18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士兵手机、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条例条例)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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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菘元 | 发表于 2023/1/31 19:36:55|只看作者 17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士兵手机、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条例条例)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士兵日常携带使用手机按下列权限逐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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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向东 | 发表于 2023/1/31 9:32:28|只看作者 16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士兵手机、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条例条例)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士兵日常携带使用手机按下列权限逐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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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仓奇 | 发表于 2023/1/29 17:18:03|只看作者 15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士兵手机、计算机及互联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条例条例)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士兵日常携带使用手机按下列权限逐级审批:
(一)支队机关(含直属单位)士兵使用手机由管理科签署意见后申报,司令部警务科审核,参谋长审批。
(二)执勤中队士兵使用手机由大队主官签署意见后申报,司令部警务科审核,参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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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喜 | 发表于 2023/1/28 10:47:46|只看作者 14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了以下人员能使用手机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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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一 | 发表于 2023/1/28 9:11:21|只看作者 13 楼 |
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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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杰 | 发表于 2023/1/19 10:28:27|只看作者 12 楼 |
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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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龙 | 发表于 2023/1/19 9:45:55|只看作者 11 楼 |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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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红业 | 发表于 2023/1/18 17:18:15|只看作者 10 楼 |
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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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多 | 发表于 2023/1/18 15:01:15|只看作者 9 楼 |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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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叡 | 发表于 2023/1/18 14:54:00|只看作者 8 楼 |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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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叡 | 发表于 2023/1/18 14:53:58|只看作者 7 楼 |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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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靖 | 发表于 2023/1/18 12:59:23|只看作者 6 楼 |
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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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羽贵 | 发表于 2023/1/18 12:41:14|只看作者 5 楼 |
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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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星星 | 发表于 2023/1/17 19:12:22|只看作者 4 楼 |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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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黔港 | 发表于 2023/1/17 18:53:09|只看作者 沙 发 |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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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广 | 发表于 2023/1/17 18:49:43|只看作者 沙 发 |
经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下列岗位士兵日常可以携带使用手机:
(一)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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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宗良 | 发表于 2023/1/17 14:50:00|只看作者 沙 发 |
支队机关(含直属单位)士兵使用手机由管理科签署意见后申报,司令部警务科审核,参谋长审批发执勤中队士兵使用手机由大队主官签署意见后申报,司令部警务科审核,参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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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龙 | 发表于 2023/1/17 14:45:41|只看作者 沙 发 |
机关:通信、宣传报道、驾驶、装备、警卫、司务长(给养员)等岗位;
(二)基层: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含副班长)、火场文书(通讯员)、司务长(给养员)、报账员、装备技师、驾驶员等岗位;
(三)已婚士官、上士及以上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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