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陆崚 | 发表于 2023/3/1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关键词: |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第七节 请假销假第一百条 消防救援人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履行审批手续,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执勤、执行任务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消防救援人员因公或者因私出国(境)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报批。 第一百零一条 请假1日以内的(不离开驻地,不在外住宿),消防员由站(中队)主官批准;干部由直接领导批准。 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休息日和节假日站(中队)外出人员占现有人数的比例: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一般不超过15%;不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一般不超过20%。 消防员请假外出时,由值班员负责登记,检查着装和仪容,交代注意事项;归队后,必须向值班员销假。值班员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归队情况,报告站(中队)主官。 |
|
本文地址:http://www..com/Atricle/Details/23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