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宇 | 发表于 2023/3/13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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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令纲要学习月为契机每周一开展条令条例学习,请全体救援人员结合所学积极评论并撰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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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松 | 发表于 2023/3/13 23:39:33|只看作者 4 楼 |
条令进一步严格了消防员关系、礼节礼仪、军容风纪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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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博瀚 | 发表于 2023/3/13 22:47:20|只看作者 沙 发 |
条令进一步严格了消防员关系、礼节礼仪、军容风纪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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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帆 | 发表于 2023/3/13 21:52:59|只看作者 沙 发 |
二、内务条令:第四章 内部关系31-32条
第三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干部、消防员依据行政职务和消防救援衔级,构成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在行政职务上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在行政职务上未构成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消防救援衔级高的是上级,消防救援衔级低的是下级,消防救援衔级相同的是同级。
上级应当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下级。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同级之间应当在上级领导下,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第三十二条 上级有权对下级下达命令。命令通常按级下达,情况紧急时,也可以越级下达。越级下达命令时,下达命令的上级应当将所下达的命令通知受令者的直接上级。
命令下达后,应当及时检查下级的执行情况;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下达补充命令或者新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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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望 | 发表于 2023/3/13 21:51:47|只看作者 沙 发 |
条令进一步严格了消防员关系、礼节礼仪、军容风纪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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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儒刚 | 发表于 2023/3/13 21:49:45|只看作者 沙 发 |
条令进一步严格了消防员关系、礼节礼仪、军容风纪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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