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陆崚 | 发表于 2023/3/21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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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路消防救援站2023年2月7日条令条例学习 第五章 礼节礼仪第三十八条 消防救援人员必须有礼节,体现文明素养,促进队伍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 第三十九条 消防救援人员敬礼分为举手礼和注目礼。着制式服装时,通常行举手礼;着便服、携带装备器材或者因伤病残不便行举手礼时,行注目礼。 第四十条 消防救援人员之间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上级对下级以及同级间的称呼,可以称姓名或者姓名加同志;下级对上级,可以称职务或者职务加同志;不知道对方职务时,可以称消防救援衔级加同志或者同志。 消防救援人员听到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上级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上级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 第四十一条 消防救援人员在下列时机和场合的礼节: (一)每日第一次遇见上级或者消防救援衔级比自己高的同志时,应当敬礼,对方应当还礼; (二)进见上级时,在进入上级室内前,应当敲门并喊“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以进入并向上级敬礼;进入同级或者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当敲门,经允许后方可以进入; (三)同级因事接触时,通常互相敬礼; (四)在室内,上级来到时,通常自行起立; (五)参加集体活动被介绍时,应当敬礼; (六)营门警卫人员对出入单位大门的队伍和上级应当敬礼,带队指挥员和上级应当还礼; (七)营区警卫人员交接班时,应当互相敬礼; (八)消防救援人员受上级领导接见时,应当向上级领导敬礼; (九)上级领导到下级单位检查工作离开时,送行人员应当敬礼,上级领导应当还礼; (十)消防救援人员因公与非消防救援人员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并敬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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