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豫苏 | 发表于 2023/4/19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关键词: | |
第十章 日常战备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战备工作,严格执行战备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经常进行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第一百三十三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的战备物资,应当区分携行、运行、后留,分别放置,并做到定人、定物、定车、定位。战备物资应当结合日常训练、正常供应周转和重大行动,进行更新轮换,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战备物资不得随意动用;经批准动用的,应当及时补充。后留和上交的物资,应当建立登记和移交手续。个人运行和后留物品应当统一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注记清楚。 第一百三十四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保持装备器材完好率、在航率和人员在位率,保持指挥信息系统常态化运行,保证随时遂行各类任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应当根据上级的紧急战备号令,或者在下列情况下实行紧急集合: (一)出动遂行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或者上级赋予紧急任务; (二)发现或者遭到不法分子的突然袭击; (三)受到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威胁或者袭击; (四)发生重大意外情况。 各级单位接到紧急集合命令(信号),应当迅速而有秩序地按照紧急集合的有关规定,准时到达指定位置,完成战斗或者机动的准备。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锻炼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战斗准备状况,通常站(中队)每月、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紧急集合演练。紧急集合演练的具体时间由单位主官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
|
本文地址:http://www..com/Atricle/Details/25706 |
王杰 | 发表于 2023/5/23 17:45:46|只看作者 19 楼 |
通过学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
|
回复此评论 |
隆超全 | 发表于 2023/5/23 15:09:26|只看作者 18 楼 |
锻炼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战斗准备状况,通常站(中队)每月、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紧急集合演练。紧急集合演练的具体时间由单位主官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
|
回复此评论 |
吴一 | 发表于 2023/5/23 14:09:59|只看作者 17 楼 |
为锻炼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战斗准备状况,通常站(中队)每月、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紧急集合演练。紧急集合演练的具体时间由单位主官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
|
回复此评论 |
唐星星 | 发表于 2023/5/23 8:56:16|只看作者 16 楼 |
通过学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
|
回复此评论 |
卿 华 | 发表于 2023/5/22 22:52:41|只看作者 15 楼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战备工作,严格执行战备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经常进行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第一百三十三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的战备物资,应当区分携行、运行、后留,分别放置,并做到定人、定物、定车、定位。战备物资应当结合日常训练、正常供应周转和重大行动,进行更新轮换,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战备物资不得随意动用;经批准动用的,应当及时补充。后留和上交的物资,应当建立登记和移交手续。个人运行和后留物品应当统一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注记清楚。
|
|
回复此评论 |
付向东 | 发表于 2023/5/18 22:33:18|只看作者 14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日常战备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战备工作,严格执行战备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经常进行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
|
回复此评论 |
孙永多 | 发表于 2023/4/26 8:51:30|只看作者 13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日常战备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战备工作,严格执行战备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经常进行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
|
回复此评论 |
王进喜 | 发表于 2023/4/25 17:01:02|只看作者 12 楼 |
通过学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
|
回复此评论 |
杨 威 | 发表于 2023/4/25 16:51:30|只看作者 11 楼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第一百三十三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的战备物资,应当区分携行、运行、后留,分别放置,并做到定人、定物、定车、定位。战备物资应当结合日常训练、正常供应周转和重大行动,进行更新轮换,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战备物资不得随意动用;经批准动用的,应当及时补充。后留和上交的物资,应当建立登记和移交手续。个人运行和后留物品应当统一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注记清楚。
|
|
回复此评论 |
冉红业 | 发表于 2023/4/24 19:57:12|只看作者 10 楼 |
锻炼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战斗准备状况,通常站(中队)每月、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紧急集合演练。紧急集合演练的具体时间由单位主官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
|
回复此评论 |
薛靖 | 发表于 2023/4/24 17:16:17|只看作者 9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日常战备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战备工作,严格执行战备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经常进行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
|
回复此评论 |
饶菘元 | 发表于 2023/4/23 18:39:42|只看作者 8 楼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战备工作,严格执行战备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经常进行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第一百三十三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的战备物资,应当区分携行、运行、后留,分别放置,并做到定人、定物、定车、定位。战备物资应当结合日常训练、正常供应周转和重大行动,进行更新轮换,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战备物资不得随意动用;经批准动用的,应当及时补充。后留和上交的物资,应当建立登记和移交手续。个人运行和后留物品应当统一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注记清楚。
第一百三十四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保持装备器材完好率、在航率和人员在位率,保持指挥信息系统常态化运行,保证随时遂行各类任务。
|
|
回复此评论 |
宋黔港 | 发表于 2023/4/20 19:52:31|只看作者 7 楼 |
锻炼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战斗准备状况,通常站(中队)每月、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紧急集合演练。紧急集合演练的具体时间由单位主官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
|
回复此评论 |
鲍宗良 | 发表于 2023/4/20 19:28:26|只看作者 6 楼 |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锻炼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战斗准备状况,通常站(中队)每月、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紧急集合演练。紧急集合演练的具体时间由单位主官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
|
回复此评论 |
刘静龙 | 发表于 2023/4/20 17:53:37|只看作者 5 楼 |
通过学习了解到日常战备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战备工作,严格执行战备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经常进行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
|
回复此评论 |
吴叡 | 发表于 2023/4/20 17:13:55|只看作者 4 楼 |
通过学习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锻炼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战斗准备状况,通常站(中队)每月、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紧急集合演练。紧急集合演练的具体时间由单位主官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
|
回复此评论 |
卢旺 | 发表于 2023/4/20 7:18:28|只看作者 沙 发 |
为锻炼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战斗准备状况,通常站(中队)每月、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紧急集合演练。紧急集合演练的具体时间由单位主官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
|
回复此评论 |
王继龙 | 发表于 2023/4/19 22:00:54|只看作者 沙 发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战备工作,严格执行战备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经常进行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
|
回复此评论 |
张羽贵 | 发表于 2023/4/19 21:46:43|只看作者 沙 发 |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锻炼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各级单位紧急行动能力,检查战斗准备状况,通常站(中队)每月、大队每季度、支队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紧急集合演练。紧急集合演练的具体时间由单位主官根据任务和所处环境等情况确定。
|
|
回复此评论 |
万仓奇 | 发表于 2023/4/19 21:43:18|只看作者 沙 发 |
通过学习了解到日常战备
第一百三十一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战备工作,严格执行战备法规制度,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经常进行战备教育,增强战备观念,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战备方案,经常组织所属人员熟悉方案内容,进行必要的演练。
编制、人员、装备器材和形势任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战备方案。
|
|
回复此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