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佳 | 发表于 2024/3/11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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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
时 间:2024年3月11日 地 点:视频会议室 授课人:王克佳 参加人员:东山路消防救援站全体救援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第六条 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
第三章 消防救援衔等级的编制
第十条 管理指挥人员按照下列职务等级编制消防救援衔:
第四章 消防救援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三条 授予消防救援衔,以消防救援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五章 消防救援衔的晋级
第十八条 消防救援衔一般根据职务等级调整情况或者工作年限逐级晋升。
第六章 消防救援衔的保留、降级和取消
第二十三条 消防救援人员退休后,其消防救援衔予以保留。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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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海 | 发表于 2024/6/11 9:58:14|只看作者 4 楼 |
为了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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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 | 发表于 2024/5/3 19:32:09|只看作者 沙 发 |
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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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才 | 发表于 2024/4/12 15:53:38|只看作者 沙 发 |
消防救援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消防救援衔相应取消。
消防救援人员退休后犯罪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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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 发表于 2024/4/10 10:53:00|只看作者 沙 发 |
为了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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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定历 | 发表于 2024/3/11 8:39:12|只看作者 沙 发 |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学习,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消防救援人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指挥、管理和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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