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佳 | 发表于 2024/5/17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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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章 加分标准
时 间:2024年5月17日 地 点:视频会议室 授课人:王克佳 参加人员:东山路消防救援站全体救援人员
第四十五条 个人荣获荣誉称号或立功 (一)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当月加30分; (二)荣获一等功的,当月加25分; (三)荣获二等功的,当月加20分; (四)荣获三等功的,当月加10分; 第四十六条 集体受到表彰的 (一)队站荣获荣誉称号的,对所在消防救援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当月均加30分; (二)队站荣立一等功的,对所在消防救援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当月均加25分; (三)队站荣立二等功的,对所在消防救援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当月均加20分; (四)队站荣立三等功的,对所在消防救援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当月均加15分; (五)队站被部局评为先进集体,对所在消防救援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当月均加15分; (六)队站被总队评为先进集体,对所在消防救援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当月均加10分; (七)队站被支队评为先进集体,对所在消防救援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当月均加5分; (八)队站内部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每月最多评1个),当月班长加5分,班内政府专职队员每人加3分。 第四十七条 个人或集体受到上级表彰的 (一)国家级表彰。(党中央、国务院等) 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30分; 队站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消防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加30分。 (二)部局、总队、支队级表彰。 个人受到部局级、总队、支队表彰的,加20、10、5分; 队站受到部局、总队、支队级表彰的,消防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加20、10、5分。 (三)省级、市级、县级表彰。 个人受到部省级、市级、县级表彰的,加8、5、3分; 队站受到省级、市级、县级表彰的,消防站全体政府专职队员加20、10、5分。 此处所指表彰是指,因工作成绩突出、工作有创新、任务完成好,在奖先评优中受到上级通报表彰。 第四十八条 比武竞赛活动成绩优异、排名靠前的 (一)世界级比武竞赛活动 被选入部局集训队,且表现较好、作用明显,集训期间未因违规、违纪被退回的,加8分(代表国家队出赛且正常发挥的,加10分);在世界赛场上取得单科前20名的,按名次分别加30分、28分、26分、22分、21分、20分、19分、18分、17分、16分、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 团体总积分、总排名获得前10名的,先按名次给参赛人员分别普加25分、22分、20分、18分、17分、16分、15分、14分、13分、12分; 团体分项成绩、分项排位获得小组前10名的,分别加25分、22分、20分、18分、17分、16分、15分、14分、13分、12分。 (二)国家级比武竞赛活动 被选入总队集训队,且表现较好、作用明显,集训期间未因违规、违纪被退回的,加5分(代表总队出赛且正常发挥的,加8分);在全国赛场上取得单科前20名的,按名次分别加25分、23分、21分、19分、18分、17分、16分、15分、14分、13分、12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 团体总积分、总排名获得前10名的,先按名次给参赛人员分别普加20分、17分、15分、13分、12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 团体分项成绩、分项排位获得小组前10名的,分别加20分、17分、15分、13分、12分、11分、10分、9分、8分、7分。 (三)总队级比武竞赛活动 被选入支队集训队,且表现较好、作用明显,集训期间未因违规、违纪被退回的,加2分(代表支队出赛且正常发挥的,加3分);在总队比武中个人取得单科前5名的,按名次分别加20分、15分、10分、8分、5分;个人总积分排前10名的,按名次分别加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 团体总积分、总排名获得前5名的,先按名次给参赛人员分别普加15分、13分、10分、7分、4分;再给表现优异者(不超过参赛人员的35%)加2分; 团体分项成绩、分项排位获得小组前三名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再给表现优异者(不超过参赛人员的35%)加2分。 (四)支队级比武竞赛活动 个人取得单科前3名的,按名次分别加10分、8分、5分;个人总积分排前5名的,按名次分别加15分、13分、11分、9分、7分。 团体总成绩、总排位获得前三名或前三等奖的,按名(等)次分别给参赛人员先普加10分、8分、5分,再给表现优异者(不超过参赛人员的35%)和日常主抓训练的班长(骨干),加1分。 以上加分,在同一次竞赛活动中,可累计加分。其它本项标准中未明确的名(等)次和相关人员等,确需加分的,参照本项标准另行研究决定。 非业务工作评比获奖的(如书画、摄影、球类等体育文艺、自媒体宣传类项目),获奖或取得名次的,在此条加分标准上,下降一个档次执行。 第四十九条 执勤岗位练兵 (一)部局岗位练兵 获得部局全国执勤训练“训练标兵”以上等次表彰的,加20分。 (二)总队岗位练兵 获得总队执勤训练“训练标兵”以上等次表彰的,加15分。 (三)支队岗位练兵 获得支队执勤训练“训练标兵”以上等次表彰的,加10分;获得年度单兵课目擂主的,加5分;成绩破全省纪录的,加10分; 代表支队参加总队年度练兵考核(主要包括冬季练兵考核、整建制比武竞赛和夏季练兵考核)综合成绩排名前三的大队,为参赛队员分别加5分、4分、3分;日常主抓训练的班长(骨干),加1分。 此项加分,以表彰或通报下发时间为准,如表彰或通报下发时间在次年,则在次年当月绩效考评上进行加分。 第五十条 承办全国和全省、全市试点工作、现场会、观摩会、示范点、大型活动等工作 成功承办全国和全省、全市试点工作、现场会、观摩会、示范点、迎检点、大型活动的,按照不超过参加任务总人数的35%,可给相关人员分别加5-20分; 成功承担全国和全省、全市安保任务的,按照安保时间、活动规模、工作任务等,为不超过参加任务总人数35%的相关人员分别加5-20分。 第五十一条 会议点名表扬 个人受到总、支队领导点名表扬的,分别加10分、7分; 集体(工作)受到总、支队领导点名表扬的,对协助获奖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的(不超过单位总人数的30%),按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加5-20分。 第五十二条 其他加分项目 (一)拾金不昧、舍己为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视情况一次加2-10分; (二)消防站主官可视单位所属政府专职队员每月遵章守纪、四个秩序、安保救援等情况,为不超过单位总人数10%的政府专职队员加1-3分;通讯员在内部稿件排名靠前或者新闻报道中在国家级媒体宣传正面形象的政府专职队员视情加2-10分; (三)在每月体、技能普考中,考核成绩在本大队排名靠前且每科成绩均达到优秀以上的,特勤、云岩、南明、观山湖大队综合成绩排前五名的政府专职队员,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1分,单科排名第一且达到优秀以上的,加1分;其他大队综合成绩排前3名的政府专职队员,分别加6分、4分、2分,单科成绩取得第一名且达到优秀以上的,加3分;训练成绩较上月整体进步较大且均达到良好以上的,视情况加1-3分(如在普考中获得名次,可累计加分); (四)被总队抽调到集训队进行业务指导,且工作尽责、表现优异的,加2-6分;如所指导科目在比武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视比武情况加3-10分;被支队抽调到集训队进行业务指导,且工作尽责、表现优异的,加1-5分;如所指导科目在比武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视比武情况加2-8分; (五)在有影响的灭火救援任务中,表现突出人员(不超过参加救援总人数的35%),视情况加3-10分;立功受奖的,在此基础上加相应分值; (六)在总队、支队承办的大型活动中,或在大型实战演练、消防安保、重大灾害救援现场,后勤保障得力的相关人员,视情况加2-10分; (七)科技创新、经验总结等获得部局、总队、支队推广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八)信息、简报、视频被中央级、省级、市级媒体刊载、录用的,分别加5分、3分、1分;信息、简报被部局、总队刊载的,分别加3分、1分; (九)拍摄(创作)能体现队伍正面形象、传达正能量的短视频(应统一由支队审核、发布)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获赞1万以上的,加1分;获赞2万以上的,加2分;获赞3万-5万之间的,加3分;获赞5万以上的,加5分; (十)其他需要加分的项目,由相关人员(单位)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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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http://www..com/Atricle/Details/33555 |
陈永才 | 发表于 2024/5/30 15:44:34|只看作者 7 楼 |
团体总成绩、总排位获得前三名或前三等奖的,按名(等)次分别给参赛人员先普加10分、8分、5分,再给表现优异者(不超过参赛人员的35%)和日常主抓训练的班长(骨干),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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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达梦 | 发表于 2024/5/24 15:00:17|只看作者 6 楼 |
消防站主官可视单位所属政府专职队员每月遵章守纪、四个秩序、安保救援等情况,为不超过单位总人数10%的政府专职队员加1-3分;通讯员在内部稿件排名靠前或者新闻报道中在国家级媒体宣传正面形象的政府专职队员视情加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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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健 | 发表于 2024/5/24 14:57:25|只看作者 5 楼 |
通过学习是我更加清楚关于我们的考评情况,知道条例明白该如何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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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飞 | 发表于 2024/5/21 19:03:52|只看作者 4 楼 |
消防站主官可视单位所属政府专职队员每月遵章守纪、四个秩序、安保救援等情况,为不超过单位总人数10%的政府专职队员加1-3分;通讯员在内部稿件排名靠前或者新闻报道中在国家级媒体宣传正面形象的政府专职队员视情加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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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洪 | 发表于 2024/5/17 9:56:49|只看作者 沙 发 |
个人取得单科前3名的,按名次分别加10分、8分、5分;个人总积分排前5名的,按名次分别加15分、13分、11分、9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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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胜 | 发表于 2024/5/17 9:38:04|只看作者 沙 发 |
被选入支队集训队,且表现较好、作用明显,集训期间未因违规、违纪被退回的,加2分(代表支队出赛且正常发挥的,加3分);在总队比武中个人取得单科前5名的,按名次分别加20分、15分、10分、8分、5分;个人总积分排前10名的,按名次分别加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
团体总积分、总排名获得前5名的,先按名次给参赛人员分别普加15分、13分、10分、7分、4分;再给表现优异者(不超过参赛人员的35%)加2分;
团体分项成绩、分项排位获得小组前三名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再给表现优异者(不超过参赛人员的35%)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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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刚 | 发表于 2024/5/17 9:30:41|只看作者 沙 发 |
强化理念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始终把训练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扎严格落实安全形势分析、安全学习教育、安全技术训练、干部跟班作业、安全督导提示、安全员、安全总结讲评等工作措施,全面提高救援人员作战训练政治站位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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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 发表于 2024/5/17 9:06:55|只看作者 沙 发 |
拾金不昧、舍己为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视情况一次加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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