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迪 | 发表于 2024/6/7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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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积极撰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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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宇 | 发表于 2024/6/11 15:41:46|只看作者 20 楼 |
平总书记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3月在湖南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4月在重庆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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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浪 | 发表于 2024/6/11 15:38:31|只看作者 19 楼 |
近平总书记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3月在湖南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4月在重庆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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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焘 | 发表于 2024/6/11 15:36:47|只看作者 18 楼 |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3月在湖南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4月在重庆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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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森刚 | 发表于 2024/6/8 9:55:04|只看作者 17 楼 |
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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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图英 | 发表于 2024/6/8 9:08:28|只看作者 16 楼 |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学党纪、明底线、守规矩作为重大责任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奋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学笃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与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贯通起来,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知其言、明其义、悟其理、守其则,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把党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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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航 | 发表于 2024/6/8 9:01:50|只看作者 15 楼 |
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必须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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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江明 | 发表于 2024/6/8 9:00:32|只看作者 14 楼 |
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必须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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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勋 | 发表于 2024/6/8 8:59:10|只看作者 13 楼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必须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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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俊 | 发表于 2024/6/8 8:58:40|只看作者 12 楼 |
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相比,生活纪律所规范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私人性和隐秘性,党员干部在生活上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极易在新媒体条件下被放大,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划定生活纪律红线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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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天 | 发表于 2024/6/8 8:58:39|只看作者 11 楼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划定不可触碰的底线。必须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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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琰 | 发表于 2024/6/8 8:55:58|只看作者 10 楼 |
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15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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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德政 | 发表于 2024/6/8 8:53:27|只看作者 9 楼 |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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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伟 | 发表于 2024/6/8 8:52:23|只看作者 8 楼 |
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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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东 | 发表于 2024/6/8 8:50:56|只看作者 7 楼 |
作为为新时代的消防救援人始终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者员用我们的朝气与锐气、激情与热血,让号角声传得更嘹亮、让光辉更加耀眼、让旗帜永远鲜红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宿城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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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涛 | 发表于 2024/6/8 8:50:53|只看作者 6 楼 |
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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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航 | 发表于 2024/6/8 8:49:08|只看作者 5 楼 |
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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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雕 | 发表于 2024/6/8 8:46:13|只看作者 4 楼 |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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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子良 | 发表于 2024/6/8 8:45:10|只看作者 沙 发 |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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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进 | 发表于 2024/6/8 8:45:06|只看作者 沙 发 |
争先创优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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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云 | 发表于 2024/6/8 8:43:20|只看作者 沙 发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赴汤蹈火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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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振兴 | 发表于 2024/6/8 8:42:12|只看作者 沙 发 |
敢于负责、勇挑重担,恪尽职守、争先创优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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