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泽航 | 发表于 2024/8/17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
关键词: | |
1、部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行动手册(试行) 二十四条 现场供水 现场供水必须根据供水原则,采用正确的供水方法。 (一)驾驶员应与供水指挥员、分水器控制人员、水枪手保持联系,根据供水指令实施供水作业。供水时,应缓慢加压,保持水压平稳,不得突然加压、超压供水,遇特殊情况立即停水。 (二)一般情况下应在水带线路铺设完成,分水器、水枪控制人员就位以后方可实施供水。紧急情况下提前供水时,水头应与铺设线路的人员保持2根水带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水泵出口、分水器、水枪等不得急开急关,防止水锤作用伤人。 (四)水带铺设应平直、沿路边设置,跨越道路时垂直铺设,并应设置水带护桥,参战人员不得站立于打圈水带之间,不得缠绕身体。 (五)垂直铺设水带时,必须在底层设置两道分水器,并使用水带挂钩、绳索、水带接口加固件等进行固定,水带固定点应选在两条水带接口下端,下方不得站人。停泵前应开启底层分水器泄压后,再缓慢停泵。耦合供水时,前车先启动加压,停水时后车先减压停泵,不得急停。 (六)消防车在进行高压供水时,水泵出口、分水器、水带接口附近不得站人。 (七)供水流量不足时,应优先保障内攻线路、高危区域、掩护射流用水需求。 |
|
本文地址:http://www..com/Atricle/Details/35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