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宾路消防救援站8.30安全理论学习

阅读:8 | 回复:0
胡弟洪 发表于 2024/8/30 |只看楼主|倒序浏览楼 主
的头像
699 743
性别 话题 回复
指挥长;
积分 5215
发送站内信
关键词:

《安全条例》

               第六章 安全工作检查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安全工作检查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由安全工作主管机关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由有关机关或者有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加强对专项安全检查的指导与协调。 组织实施安全工作检查的机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上报安全工作检查情况。 

    第三十五条 安全工作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工作检查一并进行。 

     军区级单位每年,军、师级单位每半年,旅、团级单位每季度,营级以下单位每月应当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 

    组织重大活动或者执行危险性较大的任务时,应当针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安全工作检查。 

分享到:
| 更多
本文地址:http://www..com/Atricle/Details/3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