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进一步加强改革转制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贵州省消防总队文件


应急黔消〔201830



贵州省消防总队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训词精神进一步加强改革转制期间

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


各市、州、区消防支队,培训基地,总队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党组对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部消防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进一步加强改革转制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从严从紧立起抓纪律作风的鲜明导向,切实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现就加强和改进队伍改革转制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真正融入血脉、植入灵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指战员一切行动听党中央指挥。要不折不扣贯彻应急部党组、部消防局党委、总队党委的工作部署,确保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在各级各地全面落实、开花结果。

(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抓好部局“从严从紧加强队伍管理六项纪律”的刚性贯彻落实,要把严守改革纪律放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抓,决不允许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决不允许妄评妄议消防改革政策,泄露改革秘密;决不允许在网络上和队伍中编造传播谣言、发牢骚、乱评论。

二、坚决落实改革期间组织人事纪律

(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好人事纪律关,凡是上级文件明令禁止转改的,不得擅开口子,特别是对未被开除军籍的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查结案件线索相关人员、犯罪嫌疑人、留置人员等“五类人”,一律不得纳入转改范围,待案件办结或服刑期满后,由公安部统一办理退役手续。

(二)要加强干部筛查甄别工作,对十八大以来受到纪律处分或信访举报、巡视(察)审计、网络舆情等反映有问题线索的干部,要逐一调查核实、分析研判,对不放心、不托底或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定岗落编时,不得列为提拔使用的意向性人选。

(三)要大力提拔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特别是改制期间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要结合落实“三定”规定,重点考虑,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平台。

(四)要前移干部审核关口,对纳入考虑范围的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防止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人占位上位。

三、坚决防止发生消防执法腐败案件

(一)要巩固消防执法腐败整治成果,主动对接地方纪委、监委和检查机关,修订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确保问题早发现、措施早介入。要强化风险研判,紧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逐人逐岗进行情况摸排,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执法腐败案件。

(二)要大力开展消防执法专项巡察,各单位要根据部消防局和总队工作部署,开展专项巡查工作,严肃查处行政审批项目超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违法审批、执法造假、体外循环、违规作废执法项目和执法不公不廉、吃拿卡要,以及不落实当前消防“放管服”各项措施等行为,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各级纪委要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要加大访查力度,各单位纪委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消防受理窗口进行暗访,对消防执法管理对象进行回访;防火部门要通过执法质量考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后台抽查等方式,对消防审批项目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查纠消防执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和总队制定的工作措施,履行便民服务承诺,强力推进内部审批流程规范和提速,应急管理部消防“放管服”改革措施正式出台后,各级要认真抓好落实。

四、驰而不息反四风正作风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长抓细,不断把整治“四风”工作引向深入。要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领域,坚决查处公款吃喝送礼、私车公养、以学习培训为名公款旅游、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防反弹回潮。

(二)要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应急管理部党组提出的4个方面突出问题,抓牢排查、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每月13日和28日前要及时上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摆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深查细纠,拿出过硬措施扎实整改。单位发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方面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警示队伍。

(三)要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利问题专项整治”,要按照总队部署,扎实组织好自查工作,凡存在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的要主动报告、立即纠正,对隐瞒不报、拒不纠正的要从严查处。

五、要按照纪律部队标准严格队伍管理

(一)要发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对广大指战员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确保队伍始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集中统一、步调一致,除上级明确不在执行的以外,原有的规章禁令要一以贯之、不折不扣执行。

(二)要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针对“车、酒、黄、赌、毒、网、密、贷”等风险隐患,要搞好风险预测,前移预防关口,严密管理措施;要高度关注网络借贷、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赌博等新风险点,防止指战员跌入网络陷阱影响队伍安全稳定。对已经排查出的“重点人、重点事”,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绝不能搁置矛盾,回避问题。

(三)要加强人员管控力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任何单位不得越权批假、超期批假;要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人员请假离队,批准单位要落实“人员离队纪律告知承诺制度”,明确专人随时掌握人员动态。要以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严格的标准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一律不得饮酒,出差调研、访查督导等公务活动期间一律不得饮酒,全体指战员任何时候一律不得酗酒,各级要加大对落实“禁酒令”情况的暗访督察力度,凡发现违规饮酒问题,一律严肃处理。

(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继续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上提一级的审批权限,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决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六、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刚性落实

(一)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治的强劲态势。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管党治党宽松软,队伍发生重大政治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消防执法腐败、用人腐败案件以及行政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执纪执法不严,有案不查、违纪不究,该处分不处分、该重处分给轻处分、该移送司法作纪律处理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追究领导责任。

(二)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修订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制度,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凡提(离)必审、先审后提(离);加大基本建设、装备物资采购、信息化工程审计力度,制定基本建设工程、物资采购、信息化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用活管好协审资源库,完善质量考评、优胜劣汰和定期更新制度,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增强专项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定期开展审计整改检查验收,对审而不改、边改边犯、屡审屡犯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违反纪律就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就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决不能以纪代法、降格处理。要严格把握执纪执法的标准界限依据。凡是收送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礼金涉嫌违法犯罪的,虚报冒领、违规套现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按照行贿受贿、贪污挪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对涉嫌贪污公款、受贿行贿、买官卖官涉及金额3万元以上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收受下属财物3万元以上,不论有无请托事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在消防救援队伍纪律处分相关规定出台前,对纳入转改范围的人员需要给予政务处分的,干部和消防员分别暂时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实施。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批准权限暂按改制前执行,其中原由各公安厅、局执行的权限改由消防救援局执行。115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进行全文学习,特别是纪检干部要逐条研究,吃透条款,严格按规定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五)要加强纪检审计力量建设。结合落编定岗工作,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由上一级纪委提名的规定,调整充实各级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选优配强专职纪检、审计干部。要建立纪委书记每年向上一级纪委述职制度,对履职不力的坚决调整。完善总队统筹使用和随机抽取全省专职审计员工作机制,各支队级单位招录1名素质过硬、堪当重任的审计专业文员,充实基层审计力量。要探索适应新体制的工作运行机制,设立办案、巡察、审计人才库。要对纪检、审计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执纪违纪、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严肃查处。




                          贵州省消防总队

                          2018年1228






(信息公开形式:不予公开)

贵州省消防总队办公室                      2018年1228日印发

经办人:齐若水           电话:0851-83990029           共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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